安徽省宿州市第二中學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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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健全學生資助制度,提高學生資助精準度,根據《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教育廳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安徽省退役軍人事務廳 安徽省軍區(qū)動員局關于印發(fā)<安徽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皖財教〔2023〕508號)和《宿州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辦法》(市教體〔2019〕11號),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對象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經濟能力難以滿足在校期間的學習、生活基本支出的學生。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學生指在校在籍全日制高中學生。
第四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基本原則。?
( 一)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平。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要從客觀實際出發(fā),以學生家庭經濟狀況為主要認定依據、認定標準,尺度要統一,確保公平公正。
( 二)堅持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既要建立科學的量化指標體系,進行定量評價,也要通過定性分析修正量化結果,更加準確、全面地了解學生的實際情況。
( 三)堅持公開透明與保護隱私相結合。既要做到認定內容程序、方法等透明,確保認定公正,也要尊重和保護學生隱私,嚴禁讓學生當眾訴苦、互相比困。
( 四)堅持積極引導與自愿申請相結合。既要引導學生如實反映家庭經濟困難情況,主動利用國家資助完成學業(yè),也要充分尊重學生個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請的原則。
? 認定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宿州市教體局指導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
第六條? 學校收集整理原建檔立卡家庭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yǎng)學生、孤殘學生、烈士子女、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及其他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
第七條? 學校成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組,負責組織實施本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成員包括學校領導、資助工作人員、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家長代表等。
第八條? 班級成立由班主任、班長及學生代表等組成的班級認定評議小組,受理學生申請,評議認定家庭困難等級,研究提出擬受助學生名單。
? 認定依據和檔次劃分
第九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依據。
( 一)家庭經濟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財產、債務等情況。
( 二)特殊群體因素。主要指是否屬于原建檔立卡家庭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yǎng)學生、孤殘學生、烈士子女、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等情況。
( 三)地區(qū)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園地、生源地經濟發(fā)展水平、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學校收費標準等情況。
( 四)突發(fā)狀況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災害、重大突發(fā)意外事件等情況。
( 五)學生消費因素。主要指學生消費的金額、結構等是否合理。
( 六)其他影響家庭經濟狀況的有關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負擔、勞動力及職業(yè)狀況等。
第十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可分一般困難、困難、特別困難等二至三檔。
? 認定程序
第十一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原則上每學年進行一次,每學期學校要按照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際情況進行動態(tài)調整。
第十二條? 認定工作程序一般應包括提前告知、個人申請、學校認定、結果公示、建檔備案等環(huán)節(jié)。
( 一)提前告知。學校要通過校園公告、班會、家長會、發(fā)放告知書等多種途徑和方式,提前向學生或監(jiān)護人告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事項,發(fā)放《安徽省高中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與國家教育資助申請表》,并做好資助政策宣傳工作。
( 二)個人申請。學生本人或監(jiān)護人自愿提出申請,如實填報綜合反映學生家庭經濟情況的認定申請表。
( 三)學校認定。學校根據學生或監(jiān)護人提交的申請材料,綜合考慮學生日常消費情況以及影響家庭經濟狀況的有關因素開展認定工作。學??刹扇⌒畔⒈葘?、家訪、個別訪談、大數據分析、信函索證、量化評估、民主評議等方式提高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精準度。
( 四)結果公示。學校要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名單及檔次,在適當范圍內、以適當方式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結束及時撤銷公示信息。公示時,嚴禁涉及學生個人敏感信息及隱私,不得將學生身份證件號碼、家庭住址、電話號碼、出生日期等個人敏感信息進行公示。學校應建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結果復核和動態(tài)調整機制,及時回應有關認定結果的異議。
( 五)建檔備案。經公示無異議后,學校匯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連同學生的申請材料統一建檔,并按要求錄入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
? 相關責任
第十三條? 學校加強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監(jiān)督與指導,發(fā)現問題,及時糾正。
第十四條? 學校加強學生資助信息安全管理,不得泄露學生資助信息。
第十五條? 學校要加強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宣傳,不斷提高資助政策及執(zhí)行情況的透明度,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學校要做到資助項目公開、申請條件公開、評審過程公開、資助結果公開。
第十六條? 班主任要加強學生的誠信教育,要求學生或監(jiān)護人如實提供家庭經濟情況,并及時告知家庭經濟變化情況。如發(fā)現有惡意提供虛假信息的情況,一經核實,學校要及時取消學生的認定資格和已獲得的相關資助,并追回資助資金。
安徽省宿州市第二中學
2023 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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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1:安徽省高中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與國家教育資助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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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1
安徽省高中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與國家
教育資助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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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名稱:?????????????????????????????? 年級:?? ????????????班級:????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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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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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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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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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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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性質 |
口農村(含縣鎮(zhèn))口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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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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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庭成員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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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學生關系 |
工作或學習單位 |
健康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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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經濟狀況 ? |
原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學生:口是 口否;孤殘學生:口是 口否;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口是 口否;烈士子女: 口是 口否; 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口是 口否; 特困供養(yǎng)學生:口是 口否;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口是 口否 |
主要收入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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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總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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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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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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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助項目申請 |
? 普通高中學生 |
國家助學金:口是 口否??? 免學費:口是 口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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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承諾 |
本人(或監(jiān)護人)承諾以上資料真實,并向學校申請相應資助項目,如有失信行為,愿承擔相應責任! 本人(或監(jiān)護人)簽字: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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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審核意見 |
? 班主任:?? 簽字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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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審核意見 |
? ? 負責人:????????????????????????????????????????????????????????????????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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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用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與資助項目申請,可復印。
?? 2. 承諾內容需本人(或監(jiān)護人)填寫,如有虛假,愿承擔相應責任。